据证券时报,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被告人郑某作为某照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该起案件是上海法院适用有关条款对民企腐败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首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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